民以食為天

April 5, 2009

Daisy教會我,to eat和to taste是有分別的。極品大閘蟹只要吃一隻就夠了,如果為了飽肚而吃,何必吃極品靚蟹?人生在世,好像總離不開吃,食物的維持生命的必需品,近年來人們進食,好像除了口腹之慾外,也考慮多了一個因素,食物是否有營養呢?吃後是否對身體有益呢?現實歸現實,青菜白飯誰不知道有益?不是味道問題,而是吃多了就覺有點單調。往往對味覺產生最大剌激的,都是那些味道好而不太有益的食物,就像男人明明身邊有賢妻但仍要去找情婦,是會後悔和內疚,但仍是受不起誘惑。好吃的東西大部分都是致肥和靚仔都是沒本心道理一樣。

女孩子總是喜愛吃甜食、甜品。無論是拿著一格格錫紙包裝的巧克力在大口大口的咬,還是在午後悠閒地吃著一件甜膩的芝士蛋糕,都帶來無盡的幸福感覺。正因為如此,女孩子都愛找著各種各樣的原因來滿足這個情意結。不是說巧克力能令人心情愉快嗎?就在心情欠佳時讓自己暫時不想體重問題,一嘗那夢寐以求的甜美,原本灰灰黑黑的天空也出了陽光和鑲銀邊的白雲。

食物也可以代表友情。和好朋友入戲院時偷偷地帶在便利店買的綠茶蛋糕入場,不太甜,綠茶味算濃,蛋糕的質感不太滑,但很軟很輕,入口有種淡淡的甜美。兩個女孩就這樣,在戲院中隨著情緒的起伏,一口一口地分享了一個小蛋糕。這種蛋糕在平日吃或許會覺得沒甚特別,但和知己分享的感覺就是不同。

有時我們覺得好吃的食物,未必是因為味道,而是因為吃的時候想起的人和事,可以是一些往事的回味,也可以是對某人小小的思念。所以食物廣告動之以情,是聰明的做法。小孩和母親在McDonald’s吃早餐,就連空氣的流動也充滿母子的溫情。金莎巧克力的廣告,男朋友把金莎紙摺成玫瑰花送給女朋友,從此這個品牌好像成了愛情的象徵,花店除了賣花還有一束束的金莎巧克力賣,但說實話,換了是我就不敢吃了。一來金莎太甜,外面是佈滿了臻子的巧克力外穀,內面卻是糖漿般的巧克力溶漿,不知怎的,那種甜味總令我想起加工的非天然,甜得完全沒有巧克力的味道;第二是不知道那束金莎花在花店擺放了多久,會過期嗎?但不吃任由巧克力放在房間,看到它封塵的感覺又不太好受。總之,中看,不中用。

童年時很愛去夾夾糖,即是那種每100g計錢的軟糖。每逢周末,最大的期待就是與父母到商場的糖果店夾夾糖。小孩子就是喜歡外表吸引的東西,明明是同樣味道的糖,夾了小熊形狀的又要海豚形狀。不過父母總不准許我吃太多。當時喜愛的糖是紅色黑色的那種橡皮糖,紅色的略酸,黑色的略甜。上周表妹請我吃了小蜜蜂軟糖,怎麼味道會是這樣的?吃了一口己覺得太甜,很想吐出來,太多事都已改變,以前的我曾認為糖果是世上最美味的,現在的口味卻改變了。大概這世上有的事,只可懷愐而不可回頭,包括--我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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