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周一聚:怕
April 15, 2009

最近看了這套電影。
覺得電影的英文名字很巧妙。【Departures】,從我們以嬰兒的方式來到這世界,不也是一次的旅程嗎?只是沒有人知道旅程有多久,有的人可能經歷了一場短暫但刺激的冒險,也有的人的旅程是冗長而平平無奇。在旅程中,我們在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旅伴,在旅程中體驗的每一件事是一次學習的機會,可能會在崎嶇不平的路上絆到,跌得遍體鱗傷,然後,又再起來繼續前進。有一天,就這樣,上天對你說,旅程完了,要離開這個地方,向你所有的旅伴說再見,即使你再不捨。人生就只是這樣匆匆的霎那間而已。死亡,就是departures,在人生旅程上的departures。
在電影中,納棺師這種職業是厭惡性的,主角的朋友及妻子都看不起他,並勸他找份「正經」的工作。因為,我們從小就知道,死亡是一種避忌,我們會愉快地慶祝生日,藉每年的這一天和好友興高采烈地慶祝,卻沒有人會把清明、重陽當作是快樂的節日。我們會笑著迎接小嬰兒的降臨,卻只會哭著看生命的流逝。因為,我們都把死亡看成了終結,且害怕這個終結。
對,原來這種不安的恐懼感,有一個名字叫怕。
怕,因為不知道死神會怎樣來。意外?疾病?或是甚麼也不知道地在睡夢中悄悄來到枕邊?會痛,還是平靜地度過?會掙扎,還是因看化而放棄于必要而徒勞無功的反抗?
怕,因為不知道還有多少時間。如果生命還有數十年,我會怎樣過?那麼如果還有數年、數個月、數星期、甚至數天呢?時間,好像難以計算,但事實上,怎樣也不長久。Last Lecture中的Professor Randy Pausch,在生命的高峰時證實患上了pancreatic cancer,” Time is all you have. And you may find one day that you have less than you think.” 這句話出自他筆下,似乎更到位,有點悲哀及感嘆之餘亦反映了現實。
怕,因為要與身邊的人分開。彼此間曾有如此難忘的記憶,又怎能沒有一點難過地送別?又怎會捨得如此的分隔?
怕,因為害怕經過時間的洗滌,記憶會不知不覺地褪色。曾經如此溫暖的身體,如今卻消失不見,留下的只有冰冷的溫度、稀薄的空氣。可又會再次想起?村上春榭【挪威的森林】美麗的直子患上精神病,對戀人唯一的要求是「不要忘記」,直子死後男主角才發現直子的臉愈漸模糊。有時我會對著鏡子端詳自己的樣子,或是用手撫摸臉上的輪廓,如果有一天這些沿著的證據都逝去,還有人會記得嗎?
自出生開始,我們就在每一天不斷的老去,一天一天之間的分別並不明顯,但總有一天,你會發現從嬰兒起已過了太多的時間,然後,又餘下多少的時間?第一次意識到人會死是在幼稚園,也許是比其他小朋友早了一點。當時的我嘩啦嘩啦地哭,只知道死亡就是沒有家人、沒有玩具、沒有朋友、不能再上學。這樣的理解是膚淺,但,對當時只有幾歲的小孩子而言,已夠恐怖了。現在,已經歷過身邊親友的生離死別,但仍然不太清楚死亡是怎樣的一回事。仍然覺得死亡是可惜、難過。仍然對死亡有恐懼。
「死亡只是一扇門,穿越了這扇門便會去到另一個境界。」戲裡有這樣的一句話。
嗯。也許,有一天。在門外的世界,又再相見。
*****
第十二期兩周一聚,請按此。
哭
April 6, 2009
他,在其他同齡的男孩中,並不特別出眾,也不特別差劣。他根本就不特別。要是一定要說他特別,他是一個會哭的男孩。但他不如女孩子般愛哭,女孩子哭,跟他之前數個女朋友一樣,只是偶然的脾氣,是情緒化,但也只是想撒嬌,送些小禮物,花些心思就沒事了。女孩子哭,可以在爸媽的懷抱中哭;可以在情人的肩膀上哭;可以與三五知己擁著一起哭。女孩子哭,是正常的,任何人都會體諒她們的心靈脆弱,再鐵石心腸的人,也會拍拍她們的頭,安慰地說句「沒有事了」。眼淚,是女孩子的最佳武器,也許也是手段。初時看見女朋友哭,他驚慌失措,不知要怎樣做好,原本明明打算要堅定一點地說分手,但後來還是心軟了,再次與她一起。
只是,他不明白。原來女孩子哭著要求復合,也可以笑著投往另一個條件較好的男孩中。
那一天,失戀的那一天,也就是女孩主動提出分手的那一天,他學會了哭。
他依稀記得,很久很久以前,他也曾經懂得哭。他記得是幼稚園初次上學,下著滂沱大雨,他撐著紅色的雨傘,牽著母親的手,跌跌撞撞的回學校。那天遲了出門,因為他印象中母親的表情是很焦躁的,只是不斷向前急步走,甚至連他滑倒在濕滑的地上也沒有注意。擦傷了的膝蓋有鮮升流出--比他手上的紅色雨傘還要紅。他哭了,放聲大哭。
「哭甚麼哭?你真是一點用也沒有!」母親把他從地上拉起,拍拍他校服上的灰塵。他覺得很委屈,也不明白放聲大哭有何不妥。
「男孩子要勇敢,不可以哭。」父親這樣對他說。
那天,雖然仍是幼稚園生,但他感到自己長大了。自那天起,他也沒有哭過。
直至這一天,他感到多年的憂鬱全都浮現。女孩跟他說分手的那一刻,他的淚腺像愛到了刺激,眼淚如缺堤一樣,不爭氣地流出來,淚眼模糊,不由自主。
自那天起,他常常哭。不管是工作壓力,或是種種的不順心,他跟自己說,哭過後就會好。他不再上電影院,他害怕在電影院中即使有甜美的爆谷還是忍不住流淚,他把影碟買回家,夜闌人靜選一套悲劇來播,關了燈拉上了窗簾,隨著劇情的高低起伏靜靜流淚。
他有時也會在被窩裡哭,他回想一天中發生過的事情,然後哭。他視這為整理思緒的方法。哭過了後,第二天看著浮腫的雙眼,一切又是新的開始。把所有的不快吐出,再有力量可以支撐前方的路。
這些事,他從沒有跟人提及過,也不敢跟人提及。不過,同事們開始議論紛紛,他是知道的。看見他的眼睛,同事們略之一二,只是沒有人會主動關心,大家都害怕作無謂的慰問。沒有人過問,他自然也無必要向任何人解釋。
有時,同事們在他眼底分開,他是知道的。他有點委屈,像當天被母親罵一樣--為何女孩子哭沒有問題,如果是美麗的女孩甚至會被形容為梨花帶雨,大家都願意,甚至是理所當然地保護弱質纖纖、心靈脆弱的女孩。但換了是男孩,一切也如此不自然。
他習慣了獨自哭,身邊的女伴上畫又再下畫,他很小心,沒有讓任何一個察覺蛛絲馬跡。他沒有打算,也不想這些女孩知道。只是寂寞吧了,不必太認真。他甚至愛上了看哭泣女孩收到花後破涕為笑的紅顏,他甘於做裙下之臣討好她們的歡心。他羨慕女孩可以任性地哭,也羨慕她們如此容易被哄,只消一束花任何憂愁不再成問題。
只是,有時他靜靜地哭過後,還是很希望有一個肩膀作依靠,還是很希望有一個女孩看到他流淚時不是驚訝,而是體諒。
安逸
April 6, 2009
陳慧的【愛情街道圖】中,有個故事【睡公主】,何韻詩也曾以那個故事作劇本拍了一條短片,故事中主角自小便知道,遇上甚麼解決不了,就好好的睡一覺,睡醒後,風暴就過去,也就能避過死神的巡戈。誰不想甚麼也不理會,不花絲毫的力氣做個甜蜜的美夢,醒來後所有擔憂及煩惱煙消雲散?
曾經認為,有一張床是很幸福的事,即使遇上甚麼困難,只要躲在被窩裡就可安然度過,不必再恐懼,不必再憂慮。夢中,感覺很安穩,甚麼不可能發生的事也能發生。夢寐以求的願望實現了;在現實中離開了的人再次相處融洽;得不到的事物唾手可得;無法再得到的卻是失而復得。一切也像童話中的故事,美麗的開始、圓滿的結局,一切也這麼簡單直接。
她問過我,有否感到,只要有一張床便充滿安全感。
那時的我,很詫異。從沒有向人透露的心事,她聆聽到,她感受到。
我還以為,躲在被窩中可以度過一輩子。但突然發現,我的生活比其他人的空洞。過於習慣逃避,失去了面對問題的勇氣和能力。原來其他人沒有義務為你處理憂愁。除了睡眠,該有其他解決問題的方法。
長大了,是時候學會獨立。走出安逸,做自己應當做的事。
自欺
April 5, 2009
常聽見人說,自欺,比欺騙別人更難。有甚麼比違背自己的心更辛苦?
但我有時卻認為,自欺並不是如此困難。欺人,開始了第一個後便是連綿不斷的謊言,說了第一個,就需要第二、第三來圓謊,要瞞騙人是自己痛苦,刺穿了那薄弱的紙後,原本包在紙裡的火令雙方痛苦。
有位朋友對我說,他是個缺乏自信的人,所以每天起床時都會對自己說一堆稱讚自己的說話,這種自我催眠,不斷向自己重覆同一個觀念,然而,假如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實力,或是知道而不願意接受,堅持把自己想得太好,只是自欺,甚至變成了人前的自負和自戀。更重要的是,過度的自戀,把自己的優點無限放大,而缺點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只會令自己愈來愈找不到存在感,也忘記了自己的不足之處,停滯不前而無法繼續前進。把自己overestimate了,結果到遇上無法解決的困難時才知道出了問題。
亦有種自欺,是把自己想成悲劇中的主角,連自己也相信自己的遭遇坎坷,以悲觀的心情來生活,每天在難過地哭哭啼啼,搏取別人的同情。暗戀的心情最苦澀,苦戀時失去自尊心,連相戀時也要相信快要分手,失戀變成了世界末日。別怪別人對自己不近人情,快樂的鑰匙本來就該掌握在自己手中,埋怨別人不夠好只是自願地讓別人控制自己的情緒。仔細一想,其實,也無風雨也無晴。
自欺最可怕的地方是讓自己相信一個錯誤的信念,並一直倚著那個信念生活,到發現錯了的時候,卻發現不知從何時開始已犯了第一次錯。回頭已是百年身。
送上這首歌。
張敬軒【悲劇人物】
談情是為歡喜 無須啞忍受氣
只得你 還沉迷淒美
你沒法 笑著去別離
情人若愛不起 離去是種福氣
得不到 當做看不到
卻恨你 享受被拋棄
*你固執 或放任 不管是否試過合襯
常為了剎那的吸引 得不到應得的教訓
纏綿後便慶幸 為對方哭過了亦興奮
大家都替你氣憤 要珍惜你自尊心*
#重複的眼淚 就是你自欺的安慰獎
你擅長 創造背叛你的失意賣相
是你堅拒平凡對象 習慣活在遐想
為膚淺漂亮 長期舔著失戀的創傷
你擅長 製造你無悔的偉大形像
凡是歌裡有悲哀這個字 (你)才願唱#
忘掉現實的你 沉溺於悲劇美
天生你 談情如選美
這樣愛 注定要別離
凡是沒法得到 才抱著不捨棄
不爭氣 有誰憐惜你
眼淚會 逼人避開你
Repeat*#(#)
民以食為天
April 5, 2009
是Daisy教會我,to eat和to taste是有分別的。極品大閘蟹只要吃一隻就夠了,如果為了飽肚而吃,何必吃極品靚蟹?人生在世,好像總離不開吃,食物的維持生命的必需品,近年來人們進食,好像除了口腹之慾外,也考慮多了一個因素,食物是否有營養呢?吃後是否對身體有益呢?現實歸現實,青菜白飯誰不知道有益?不是味道問題,而是吃多了就覺有點單調。往往對味覺產生最大剌激的,都是那些味道好而不太有益的食物,就像男人明明身邊有賢妻但仍要去找情婦,是會後悔和內疚,但仍是受不起誘惑。好吃的東西大部分都是致肥和靚仔都是沒本心道理一樣。
女孩子總是喜愛吃甜食、甜品。無論是拿著一格格錫紙包裝的巧克力在大口大口的咬,還是在午後悠閒地吃著一件甜膩的芝士蛋糕,都帶來無盡的幸福感覺。正因為如此,女孩子都愛找著各種各樣的原因來滿足這個情意結。不是說巧克力能令人心情愉快嗎?就在心情欠佳時讓自己暫時不想體重問題,一嘗那夢寐以求的甜美,原本灰灰黑黑的天空也出了陽光和鑲銀邊的白雲。
食物也可以代表友情。和好朋友入戲院時偷偷地帶在便利店買的綠茶蛋糕入場,不太甜,綠茶味算濃,蛋糕的質感不太滑,但很軟很輕,入口有種淡淡的甜美。兩個女孩就這樣,在戲院中隨著情緒的起伏,一口一口地分享了一個小蛋糕。這種蛋糕在平日吃或許會覺得沒甚特別,但和知己分享的感覺就是不同。
有時我們覺得好吃的食物,未必是因為味道,而是因為吃的時候想起的人和事,可以是一些往事的回味,也可以是對某人小小的思念。所以食物廣告動之以情,是聰明的做法。小孩和母親在McDonald’s吃早餐,就連空氣的流動也充滿母子的溫情。金莎巧克力的廣告,男朋友把金莎紙摺成玫瑰花送給女朋友,從此這個品牌好像成了愛情的象徵,花店除了賣花還有一束束的金莎巧克力賣,但說實話,換了是我就不敢吃了。一來金莎太甜,外面是佈滿了臻子的巧克力外穀,內面卻是糖漿般的巧克力溶漿,不知怎的,那種甜味總令我想起加工的非天然,甜得完全沒有巧克力的味道;第二是不知道那束金莎花在花店擺放了多久,會過期嗎?但不吃任由巧克力放在房間,看到它封塵的感覺又不太好受。總之,中看,不中用。
童年時很愛去夾夾糖,即是那種每100g計錢的軟糖。每逢周末,最大的期待就是與父母到商場的糖果店夾夾糖。小孩子就是喜歡外表吸引的東西,明明是同樣味道的糖,夾了小熊形狀的又要海豚形狀。不過父母總不准許我吃太多。當時喜愛的糖是紅色黑色的那種橡皮糖,紅色的略酸,黑色的略甜。上周表妹請我吃了小蜜蜂軟糖,怎麼味道會是這樣的?吃了一口己覺得太甜,很想吐出來,太多事都已改變,以前的我曾認為糖果是世上最美味的,現在的口味卻改變了。大概這世上有的事,只可懷愐而不可回頭,包括--我的童年。
【棋王】讀後感--失落的棋子
April 4, 2009
想走出你控制的領域 卻走進你安排的戰局
我沒有堅強的防備 也沒有後路可以退
想逃離你佈下的陷阱 卻陷入了另一個困境
我沒有決定輸贏的勇氣 也沒有逃脫的幸運
我像是一顆棋 進退任由你決定
我不是你眼中唯一將領 卻是不起眼的小兵
【棋子】王菲
【棋王】一書中有一個很巧妙的比喻。主角程凌與弟弟討論布尼茲哲學時,提及過每一個或然的世界像剛離開麥管的肥皂泡,起初只有微小的差別,後來卻飄得愈來愈遠。有的人相信自己身處的肥皂泡外有更好的世界,毅然縱身跳到另一個肥皂泡,隨後的經歷和結局也和原本的截然不同。這樣說來,每一個微不足道的選擇可能彼此之間只差一線,但也會造成很大的差異。這樣說來,神童在【棋王】中對程凌說:「我不會未卜先知。我要自己下棋。」也只是跳到另一個肥皂泡吧。
假如我是神童,我也會有著同樣的選擇。擁有預知未來的能力,固然是一種異於常人的優勢,但把異能用於下棋上,又是否恰當呢?背誦棋譜,配合未卜先知的能力,在棋局中勝出,是必然的事,即使是複雜艱澀的象棋,只要掌握到投機取巧的竅門,也會變得如五子棋,或猜拳來決定誰先放棋子的一子棋般得心應手。然而,為了勝利而不擇手段,使用旁門左道,下棋就失去了本來的意義。有云:「世事如棋局局新」,棋盤上的縱橫交錯,並非單單只是對棋術的考驗,而重點是在於思考的過程。「一子錯,滿盤皆落索」每一步棋周詳部署,學習在茫茫棋海中作出正確而敏銳判斷,推測對手的心思,方能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正如余光中先生在【棋王】的序中說:「神童自己下棋是一個象徵,世事如棋,成敗還靠自己。」每一個棋手都希望在對奕時比對方優越,但能在切磋技術時互相交流心得、汲取經驗,比起勝出更為重要。
為了勝出而按譜下棋,或是濫用未卜先知的能力,事實上對神童而言,是無意義的。最初玩五子棋,只是因為對步法簡單的五子棋有興趣,並非為了證明自己的能力以獲得利益,或是沉迷勝出棋局的感覺。盲目接受別人為自己作出的決定而在棋局中投機取巧,只會淪為受人控制的傀儡,像主角程凌般,順從社會的趨勢和朋友的意願,放棄理想,忘卻自我。神童預知未來的能力對所有人而言都是天大的喜訊。有人利用神童的能力賺錢,把神童視作搖錢樹,預測聯考試題和股票趨勢;有人利用神童的亮相提高收視率;有人利用神童思考人生的意義,但就是沒有人真正站在神童的出發點為他設想。神童捨天巧、用人謀,除了反映人定勝天的勇氣,也是為自己訂立一個堅定的價值觀,避免貪圖利益而順應時勢。
預測棋路,是身經百戰的棋手能做到的;預知未來,未卜先知,神童獨樹一幟。神童特別的天份,是造物主不經意的小意外,神童本人無法選擇是否要接受異能,卻可以選擇把它善用。假如人能像神童一樣,堅守信念,抵抗誘惑,定能找回自己的價值,避免當一隻受人控制的棋子,在時代轉變中仍然屹立不搖。
Words are mightier than the sword.
April 4, 2009
小學時,聽過這樣的一個故事。以前人類世界只有一種語言,但後來,由於人類的紛爭,神就把人分開不同的國家,大家都說著不同的語言,作為懲罰。但是不是這樣就解決了呢?大家說著不同的語言,可能真的少了言語上的衝突,但因無法溝通造成的誤會,可能更多。
語言是一種方便的溝通方式,也是人與人之間最常用的。上至大公司中的業務匯報,下至女孩子間的交換消息說三道四,在你快樂時你會喜孜孜地跟朋友說個不亦樂乎、手舞足蹈,在哀傷時你又會跟朋友分擔,互相安慰,抱頭痛哭。有時候,一些自己千叮萬囑要記住的事情可能仍然會被遺忘,但如果囑咐是出自身邊人口中,卻可能在事件過後仍銘記在心。
一句英文說得好:Words are mightier than the sword. Dr Lee說:”Words can win friends or make enemies, inspire or upset people, create clarity or cause confusion.” 這裡指的words雖然是文字,但說話其實也一樣,言者無心,聽者有意,一句說話可以很具影響力。正面說話可以撫慰人心,帶來鼓舞;逆耳的忠言可以令人靜思己過,自我完善;父母、長輩的責備是當頭棒喝,時刻警惕。
【弟子規】中有一句說得很好:「凡出言,信為先。詐與妄,奚可焉。話說多,不如少,惟其是,勿佞巧。」甚麼是【弟子規】?【弟子規】是兒童的教材,格式有點像三字經,內容綜合了【論語】、【孟子】等。一直不太明白為何古代書齋的小孩要背那些長長的經書,小孩子背了一大堆自己不明白的東西就能理解嗎?現在想起來,才覺得品德的培育,的確是從小就該建立的。【弟子規】中很多的道理,莫說是小孩子,就連成年人也做不到。就像「凡出言,信為先。詐與妄,奚可焉。」這一句,我們總是忘了把上天賜給我們的本能善用,不顧感受地說了傷人的說話,又或是學會訶謏奉承,說著虛情假意的話來迎合、取悅別人。有試過說粗言穢語嗎或以言語咒罵人嗎?有成為散播謠言,成為以訛傳訛的一份子嗎?有撒過謊嗎?有恃才傲物地自誇嗎?
你自以為說了無傷大雅的說話,但在別人心中早已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說錯話,禍從口出,就像覆水般難收,無法洗去聽者的陰影,也無法泯滅言者的記憶。
誠實地說每一句話,明明是每一個人從幼稚園就知道的道理,但又有多少人真的能掌握說話的藝術呢?當我們說錯話時,總是不厭其煩地推在環境上,嗯,對,我也不想的,我沒有心的,每人也這樣說,所以我也跟著說。
對,我也相信你沒有心,不關你的事,你沒有錯,即使你說錯了話也不是你的錯……別再自欺欺人了!no kidding!難道這麼大個人也不懂得判別是非嗎?小嬰兒牙牙學語,但我們再也不是那個只會模彷的嬰孩,該學習一下怎麼應該說,甚麼不應該說,在適當timing說適當的話,才是應該表現的。這世上沒有為勢所迫,不管環境怎樣變,所有事還是自己選擇的,做錯了就坦白認,審思自己犯過的錯,說錯的話,才能汲取經驗,警惕自己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最後,很想分享這個,鄭丹瑞【說話的藝術】:
急事,慢慢的說;
大事,清楚的說;
小事,幽默的說;
沒把握的事,謹慎的說;
沒發生的事,不要胡說;
做不到的事,別亂說;
傷害人的事,不能說;
討厭的事,對事不對人的說;
開心的事,看場合說;
傷心的事,不要見人就說;
別人的事,小心的說;
自己的事,聽聽自己的心怎麼說;
現在的事,做了再說;
未來的事,未來再說。
27 Dresses
April 1, 2009
Jane在Kevin面前試伴娘裙,Kevin批評沒有一條裙是美,因為新娘不會讓站在身旁的伴娘比自己美。但Jane穿上那堆裙,快快樂樂地看著自己的好友出嫁,等待自己有一天也成為眾人艷羨的新娘。總有些人是這樣的,願意照顧其他人,不計較自己是否幸福。為他人作嫁衣裳,甚至連愛人結婚了新娘不是我的婚禮也要幫忙,難道就不值得擁有一個自己稱心滿意的婚禮,擁有一份幸福嗎?
在別人的婚禮上終於也向Kevin示愛,是違反了女生要被動的傳統,但幸福不就是要自己爭取嗎?她終於明白自己沒有義務去服務其他人,自己也配得上幸福。偶然放棄空等待,自己跑去抓住自己喜愛的,其實感覺也不錯吧。
在Kevin和Jane的婚禮上,27個新娘也穿著自己婚禮上的裙出席,是預料中的happy ending,但看見Jane的笑容,很感動。
Tess為了在George面前留下好印象,撒了無數的謊,刻意改變自己為了和George之間有更多共通點。起初不看好他們這一對,因為這種沒有信任的愛是沒有意義,即使結婚了,難道就能把謊言一世地說下去嗎?
斯騙,要維持下去自己辛苦,真相打開卻是雙方痛苦。就像玩層層曡,為了曡得更高不斷抽出下方的木條,等於在愛情裡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戰對方的底線,這種沒有基礎的愛終會倒塌。在結局George和Tess像新認識的朋友,Tess重新介紹自己,不愛小動物,每天都要吃hamburger,與George的生活習慣是contrast。但,喜歡就可以了,何必要刻意找雙方的共通點而自欺欺人?
He i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April 1, 2009
” Girls are taught a lot of stuff growing up. If a guy punches you he likes you. Never try to trim your own bangs and someday you will meet a wonderful guy and get your very own happy ending. Every movie we see, Every story we’re told implores us to wait for it, the third act twist, the unexpected declaration of love, the exception to the rule. But sometimes we’re so focused on finding our happy ending we don’t learn how to read the signs. How to tell from the ones who want us and the ones who don’t, the ones who will stay and the ones who will leave. And maybe a happy ending doesn’t include a guy, maybe… it’s you, on your own, picking up the pieces and starting over, freeing yourself up for something better in the future. Maybe the happy ending is… just… moving on. Or maybe the happy ending is this, knowing after all the unreturned phone calls, broken-hearts, through the blunders and misread signals, through all the pain and embarrassment you never gave up hope. “
原來,回憶就是愛。
April 1, 2009
陳慧說,原來,回憶就是愛。
看【拾香紀】,沒有激動或太大的情緒起伏,只是感到很窩心,淡淡然的感動。
這種感覺,明明是看別人的往事,事不關己,但仍然是受觸動了。
人之常情,難得對生活的現狀感到滿意,
平淡似流水時想要一點刺激來點綴;
神經繃緊時卻盼望寧靜安逸的空間。
只是,再難過,再快樂,過去了後,
回憶還是會褪色。
正因為印象漸漸模糊,人總是在不知不覺間把回憶粉飾,
失去、忘記的成為了缺憾美,
你會感謝有人狠狠傷害了你,把你的菱角磨平,讓你變得圓滑世故。
你會慶幸曾摔一跤後的遍體鱗傷,讓你學會自我保護。
你會懷念以前的快樂,與現況相比後還是覺得新不如舊。
往事是最好的閱讀材料,過去的自己是最好的學習對象,
看過去不代表被困在回憶中無法走回現實,
但過去是你汲取經驗的來源,是支撐自己繼續向標杆直跑的動力。
其實,偶爾打開回憶,就像潘朵拉的盒子,再苦澀,盒子的角落還是有hope。
我愛讀,愛寫,愛文字,所以想以文字寫出自己所愛。
村上春樹這樣說:「世上有甚麼不會失去的東西嗎?我相信有,你也最好相信。」
其實,寫博只是不想忘記,也不想被忘記。
撰於二零零九年四月第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