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know, but..

June 16, 2009

朋友要我戒掉說「但是」。起初不明所以,她卻說:「少說但是,你會是一個較快樂的人。」

「但是」,是一個連接詞,通常在前後兩句的中間,表達前面一句跟後面一句迴然不同的轉折語氣。也就是說,說了A,「但是」B,B就是與A相反,等於把前而的一句推翻,第一句就變成廢話了,因為重點往往放在「但是」後,也就是B的一句。

我相信,you are what you say。你說的話,就是你人格的最好反映,說話是一個行為,而所有行為在背後都可用心理學的模式去解構,說話是表達意識的一種方法,情況就如畫畫及文字,大人總愛看小朋友的畫,並從中更了解小朋友的心理。說話也是一種行為模式,是思考邏輯。穿上西裝、文質彬彬的人,一說出滿口粗話,辛苦建立的風度翩翩也就全被推翻。

而「但是」的邏輯,通常就是找藉口時用。原本是想這樣做,「但是」皈就是所謂的苦衷,表面上是令聽解釋的人明白自己的處境,說穿了,其實也不過是一個藉口令違後諾言的自己好過一點。

有時要稱讚別人,卻又加上一句「但是」,oh sorry,即使前面的一句說得多麼好,後面的批評才是重點。聽的人不高興,說的人就搪塞:「言者無心,聽者有意」,又或是說自己是「口快過腦」,我也不想的,是太衝動,不假思索就說錯話了。說真心話,世上有哪有說出違反本意的話這回事?所有你能說出的話,事實上也曾在大腦中在心內出現,所謂心直口快,就是太直接地說出了心中的一句。我們把責任推在口,而非大腦,只是因為動機的問題,無心之失比有心傷害好。也可能,是面子及自尊的問題,口沒遮攔比沒有腦袋好。

抗戰二十年

June 3, 2009

當天空手空臂我們就上街

沒甚麼聲勢浩大

但被不安養大  不足養大  哪裡怕表態

當中一起經過了時代瓦解   十大執位再十大

路上風急雨大  一起嚇大   聽慣了警誡

應該珍惜的 即使犧牲了

激起的火花 仍然照耀

Woo…你我眨眼抗戰二十年

世界怎變 我答應你那一點不會變

幾響槍火敲破了沉默領土

剩下燒焦了味道

現在少點憤怒  多些厚道  偶爾也很燥

不管這種爭拗有型或老土  未做好的繼續做

活著必須革命  心高氣傲  哪裡去不到

他雖走得早 他青春不老

灰色的軌跡 磨成血路

Woo…你我眨眼抗戰二十年

世界怎變 永遠企你這一邊 

Woo…哪怕再去抗戰二十年

去到多遠 我也銘記我起點不會變

Woo…你我眨眼抗戰二十年

世界怎變 永遠企你這一邊

Woo…哪怕再去抗戰二十年

去到多遠 我也銘記我起點

千言萬語,不知如何說起。
歌詞永遠,表達了心聲。

【女人戲】

May 28, 2009

大白很沮喪,為甚麼我總是把事情弄得這麼難看?

小黛說,沒有呀,因為你只在看自己,所以從來都沒發現別人的艱難和狼狽……

*****

那天偶然走進書店,看見這本書,毫不猶豫地買了,一個黃昏看完。

陳慧問:為甚麼總是女人的故事好看?即使每一個女人的故事裏,都一定有男人。因為這世道對女人太涼薄不公,而男人們總是袖手旁觀,只當她們的命運是一個故事。

女人,從來都是故事的題材。金枝慾孽三千個後宮佳麗互相爭鬥比火舞黃沙更引人入勝;巾幗梟雄中強悍能幹的四奶奶正氣凜然、重情重義;外國例子不得不提Sex and the City,四個女人各有自己一套愛情觀和對生活的態度,男人覺得她們bitchy卻又為她們著迷;看文學,看【小團圓】的人為張愛玲和胡蘭成的一段情著迷,愛【Pride and Prejudice】的人又在Elizabeth身上尋找Jane Austen影子。

【我的名字叫英台】在現代兩個女演員的故事中,加入了傳統民間故事角色,白素貞、梁山伯、祝英台、,大家都不會陌生的角色,卻在現代故事中有了出奇的驚喜。只有心思細密的陳慧寫得如此自然,以女性角度來詮釋的梁祝,有新鮮感,卻不失本身的感動。祝英台說「人心不會進化,物競天擇那一套,於情不合。」被鎮在塔下仍然無怨無悔的白素貞,可能真的只是虛構人物,但我們總是希望生活中能遇上同樣有情有義的女子。白素貞的痴情,不正是那些對愛情充滿憧憬的女人的影子嗎?

故事中大白小黛在演出【梁山伯與祝英台】,由最初無法投入,到後來大白說出失戀經歷,小黛代入她的感受而學會哭,兩人相識相知,並培養出默契。直至大白嫉妒小黛而二人出現分歧,愈走愈遠。女人,就是這樣的矛盾,與姊妹淘關係好時可以無所不談,比很多情侶更親密。她們希望姊妹與自己性格相似,卻又會暗暗妒忌,希望對方永遠比不上自己。

【真稀離婚】鳳而最後仍是接受不了真稀的冷淡和無動於衷,雖然鳳而仍是放不下真稀,女人需要的有時不是自己愛的人,而是一個愛自己的人。在自己愛的人眼中看不見自己,才是最沒有安全感,心淡。

【自己的房間】是一個看完後很害怕又很震憾的故事。結局最尾是怎樣?主角在故障的升降機等待死神?她會因為「房間」剝落而恐懼?還是為自己能在房間中終結一生而感到安慰、滿意?每個女人都有夢想,但到頭來,又真的能達到嗎?最可悲的是,到犧牲了重要的事情來完成願望後,一直追求的又值得嗎?

女人的心思細膩而小心眼,外表堅強而又心靈脆弱。女人在故事中看其他女人的波折遭遇來找一點慰藉,感嘆和嗟怨世道的不公,男人卻在女人的故事中聆聽女人的心聲,在她們的善變敏感中找一點線索。女子的故事,如此令人神不守舍,如此令人神往。

陳慧問:為甚麼總是女人的故事好看?即使每一個女人的故事裏,都一定有男人。

我說:為甚麼總是女人的故事好看?因為每一個女人的故事裏,都一定有男人。

閱讀(二)

May 24, 2009

她問我,喂,你是怎樣抽時間閱讀的?

我莞爾,對啊,我一向抱怨著說不夠時間睡覺,為何又有時間閱讀呢。

回心一想,其實也不算困難吧。上少一點facebook去少一點forum唱少一點k,時間,也就回來了。有時候,要騰出時間,不一定就是要忍痛在重要的事情上撥出三兩小時。減少一點無聊的浪費,已是賺了。我不是可以每天不停看書兩小時的人,那麼只好逼迫自己做事乾淨俐落一點,擠少許時間出來。魯迅說得好:「時間,就像海棉裏的水,只要願擠,總還是有的。

最近養成了一個習慣,不管去哪裡也要帶一本書,一有時間就拿出來看,去餐廳等位、等車立、等人,等待的過程是冗長的,與其在發白日夢或打瞌睡,倒不如拿出一本書來填滿腦袋的空白。我偏愛乘港鐵多於巴士,除了是比較環保外,還因為是不想浪費時間。雖然朋友說地鐵又上又落很麻煩,巴士則可以看街景,但我就是會利用地鐵幾個站的十分鐘時間,從袋中掏出一本書,細細享受在釵眾場合中最私人的一段短時間。

逛街,除了買衫外,我一定要進一進書店,感受一下被書堆包圍的幸福。看最近出了的新書,看大家都喜愛的暢銷書,看受了數十年數百年讚譽的文學經典。一進書店,就少不了一小時才出來。打書釘有時會被人側目,但我就是不喜歡到圖書館,我討厭自己心愛的書被不愛書的人弄得破破爛爛、殘舊骯髒,更害怕那種書本已多次轉手的危機感,我怎知道上一手對它做了甚麼?當然,最大的原因是因為自己懶、沒有記性,總是忘了還書,有次更被罰了七十多元。更要命的是,我永遠也找不到想要的書,明明用電腦翻查過資料,但就是有點人不會把書放在書車,幫管理員一把我會認為你是熱心,但,總不要不看分類不看索書號,就把書胡亂插在書架上的空位吧。總而言之,我就是討厭自己被定下一個限期還書,看書本來是很隨心的事,為何要整天神經兮兮的記住何時還書?我更厭惡是把書放在家,我不知道在哪裡看好,在沙發在床上不可以看,以免弄污,不是誇張,有次我把書借回家,真的發現家中黑色的沙發沾有了白色的粉末,我打開書,原來正正是在書中跌出來的,嚇得我立刻把書還掉。因此,喜愛的書,我寧願到書店站著看。這個習慣我想是小時候已有吧。自小學開始,其他小朋友要看玩具,我卻總是拉著婆婆往書店鑽。哈哈,是有企圖的,婆婆不懂字,她看見我只顧書,就會很悶,最後拿出錢買我心愛的書給我。是個狡猾的小孩,婆婆卻從來也疼我,除了是不想留在書店,還有一個原因,是因為她想比她幸運、有機會上學的孫女多讀一點、多學一點。

別以為我只是打書釘就不會買書,事實上衫褲鞋襪我可以節省,但書往往不看價錢就買了。現在沒有時間在書店看掉半本書才決定要買,看了content page看了preface看了書名,感覺良好就想把書擁有。是直覺準了還是品味闊了?我通常買了的書就不會後悔。有時候,即使看過的書,但我還是會買,就是想把它放在書架上,有空的時候就可以拿下來,翻幾頁,溫故而知新,不同經歷不同時間看,又另有一番新感受。

其實我很享受可以撥出一天來看書,一天中甚麼也不做,只是把自己好好藏匿在文字中。我喜愛在starbucks叫一杯greentea latte,找一個沒有人的位,一邊呷著熱飲,一邊翻著書頁,在暗黃的燈光下,又或是對著街的玻璃窗前,一看就是一整天。

說起上來,看書的習慣是小時候就開始,除了是打書釘外,還有是長輩送我的生日禮物。我最深刻的生日禮物之一,是苦兒流浪記和金銀島,年紀小小的我拿著書,感覺不是沉悶的負擔,而是無邊無際的文字世界和想像空間,自那時起,第一次感到書本是讀世橋樑,我便決定要多看好書。和母親的關係雖不太好,但無可否認,愛看書的確是她遺傳給我的,母親精打細算,書店一有特價便帶我去選書,我最開心就是那個時刻,可以隨意地選自己喜愛的書。又,小時候的我很討厭公主王子式的童話故事,如此幸福開始圓滿結尾,我就是忍受不了,我愛看伊索寓言,動物的智慧令我拍案叫絕。小學時,老師誇讚我作文好、文筆流暢,當時課室有小小的圖書館,同學借書會被記錄,為了老師的讚賞,我竟天天借一本書,一放學就是立即做功課好爭取時間看書,第二天可以還書和再借新書。

怎樣抽時間閱讀,我想最大的前堤不是怎樣做好time managment,而是愛書的心情,你愛它,有passion,就自然會懂得manage好自己的時間,騰出時間給它。

我想,除了要多謝天主讓我學會認字學會看書,我更要多謝的是,自己看了多年書而沒有近視,這是發生在我身上的奇蹟:)。

閱讀(一)

May 24, 2009

嗯。不如我也說說我的閱讀習慣。

首先,每天早上要看south china morning post。看報紙令我不至於與世界脫節,我喜愛看news知道每天在我生活圈子內或外發生的事,本管是local還是international,即使只是quickly scan the headling也好,總不能turn a blind eye to/turn a deaf year to what is happenign in this big wide world。也喜歡讀city的專題,知道大家也在談論的事,和一些生活中的leisure issue,當中travelling最令我神往,賞心悅目的照片,descriptive的文字,沒有錢沒有時間去那座山、那古堡、那海灘,訪過閱讀在腦海中想像,也夠我回味一整天了。當然,也少不了editorial,看別人的point of view,學習crtical thinking(批判性思考),培養多角度思維,有時因為尖酸刻薄的牙尖嘴利而會心微笑,又會因為理性邏輯而讚嘆佩服,令我的生活更多色彩。為甚麼要是英文報紙呢,純粹是因為我想學英文,newspaper上的字是最common也是最basic的,有時我更會在袋中放一本pocket size dictionary,方便隨時隋地學習英文生字。

除了報紙,我也會看書。看書的習慣,我卻是很隨心的。我很少很專心地不停看一本書,除非是長篇小說。按照心情決定在那星期或那陣子看甚麼書。又,通常一買了新書就會急不及待地看。哈哈,難怪我的書架上仍有這麼多書未讀完,買書的速度永遠超出看書的速度。

買書,我愛買散文,就是貪散文篇幅小,不必順序看,與本人隨意的閱讀習慣極為配合。每天我看書是斷斷續續的,也很少超過一小時,因此長篇小說如the da vinci code、the book thief、my sister’s keeper,也只可以在長假期看了。

我喜歡的作家是陳慧,她寫的故事和散文是淡淡然的,看完後卻又每每令我心中泛起一陣思潮,有時更因愛了感動而心情久久不能平復。她的題材都很生活化,就是像snapshot一樣,把某一個最具代表性的scene掠影,你知道它你熟悉它,但從鏡頭看出來就是別有一番味道和情懷,又少不了親切感和共嗚。說起陳慧,當然少不了她的代表作【拾香紀】。【拾香紀】中以少女連十香作第一人稱,說起「事」、談起「情」,連城宋雲,大有相逢三多四海五美六合七喜八寶九健/九傑,他們的故事令我著迷,哪一個又是你的寫照?不過【拾香紀】與其說是一本小說,倒不如說是一本香港歷史書,國內難民來港、石硤尾大火、颱風溫黛、八四中英聯合聲明、金融風暴、八九民運,有的事件發生時我還未出生,但,就是感到應看一看這本書。

最近也愛上了龍應台。她見解獨到而有深度,文章往往一針見血,尖銳的筆鋒令她受欣賞尊敬,也被謾罵批評。【龍應台的香港筆記】令我愧自稱為在香港土生土長,台灣人對香港竟更暸解,沒有對香港文化的深厚感情和豐富認識,是沒有可能寫出那些文章。【目送】這本書,我只是看了這句:「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就立刻買了。別人是這樣說她的:龍應台的文字,「橫眉冷對千夫指」時,寒氣逼人,如刀光劍影。「俯首甘為孺子牛」時,卻溫柔婉轉彷彿微風吹過麥田。

我認為,這是個最貼切的形容。不怕見笑,龍教授的【野火集】和【請用文明來說服我】我還沒有買,遲許必定要看。 

好書、好作家,太多,閱讀後還是餘音梟梟。我愛文字,也感恩這世界有文字,以書作鏡子,令我更了解世情,也尋找回自我。下次再談閱讀。

五月的二三事

May 23, 2009

很久沒有打blog,想打的事,想記下的心情很多。不過是有點累和懶,一面對鍵盤就失去了衝動,打了的字句好像無法延續,還是把它刪去。到真的下定決心要乖乖地坐在電腦前打,才發現原來只是在逃避自己的心情。

有點雜亂無章的思緒,想起讀書時畫mindmap,面對自己,可否不用這麼有條理?

- 五月,是很多事發生了的一個月。所以,我想還是女孩子好,尤其是我這種平庸的,不必每一刻也逞強。連沒有事可做也可無故地傷感起來,有幾次還哭了一包紙巾。朋友問我,怎麼最近突然軟弱了。我只是說,沒甚麼,只是累了,太多事發生。事實上,是你們高估了我,我本來就不是這麼堅強的人。

- 在豬流感時感冒有點尷尬,沒發熱我想是不要緊吧,但兩個多星期了。何時才好?

- 寫多了字。我的字是歪歪斜斜,為人衝動,總是無法坐下來好好的一筆一畫寫字。難怪沒有文人的氣質。

- 愛上了獨處,以前會覺得自己一人很寂寞,現在卻沒有刻意要人陪伴。朋友、家人,都沒有義務要對我好,我又為何要每一個人也符合自己的期望?如果自己一人時是孤單,身處在人群中也何以見得不是孤單?以前很多時候都任性地以別人對待自己好,說穿了,只是沒有安全感,想苛求一些證明,你不肯討好我就是不體諒我不愛我,如果我早點明白自己的過份是不是那時是不是就能改變結果。事過境遷,但偶爾還是會想起,在白紙上寫下久違的名字,我想,是有點思念。

- 很久很久沒有好好的睡,很喜歡可以睡到自然醒。最近的睡眠卻是斷斷續續的。兩小時,三小時。那天,突然好想放下一切偷一下懶,由銅鑼灣走路到筲箕灣,感覺,累,但出了一身汗後很痛快。要想東西時放慢一點走,然後又加快腳步,一個多小時這樣就消磨掉。

- 今年的五月很奇怪,明明是初夏卻有點乍暖還寒。今天下大雨,在銅鑼灣雨傘反了,給了藉口自己鑽進starnucks避雨。原來咖啡還是苦。

- 有時無聊看電話的contact list,啊,原來有的電話永遠也無再接通,永遠斷了線。曾幾何時明明是每天一通電話,但人長大了,就明白身邊人人總有一天會在自己的生命中永遠缺席。

- 珍惜眼前人。

*****

嗯,抱歉,沒有忘記,只是我以為自己可以不在意。

親愛的A,上月生日快樂。

如果被你看見這篇,一定又要罵我把小事化大地傷春悲秋了。是你迫我堅強,也是你叫不可以強忍淚水,傷心就要哭出來。其實,我們對事物的矛盾心理,是多麼的相似。你對我說,每天太多不順意的事,如果只focus在煩惱上太沒趣,所以應該學會appreciate,為小事快樂,為平淡感到幸福。

A,最近你可能是frustrated了,但,我希望你,仍然,天天幸福。答應你,我也要盡快找回笑容。

哈哈,還是Winston Churchill說得好:「If you are going through hell, keep going.」。

兩周一聚:怕

April 15, 2009

最近看了這套電影。

覺得電影的英文名字很巧妙。【Departures】,從我們以嬰兒的方式來到這世界,不也是一次的旅程嗎?只是沒有人知道旅程有多久,有的人可能經歷了一場短暫但刺激的冒險,也有的人的旅程是冗長而平平無奇。在旅程中,我們在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旅伴,在旅程中體驗的每一件事是一次學習的機會,可能會在崎嶇不平的路上絆到,跌得遍體鱗傷,然後,又再起來繼續前進。有一天,就這樣,上天對你說,旅程完了,要離開這個地方,向你所有的旅伴說再見,即使你再不捨。人生就只是這樣匆匆的霎那間而已。死亡,就是departures,在人生旅程上的departures。

在電影中,納棺師這種職業是厭惡性的,主角的朋友及妻子都看不起他,並勸他找份「正經」的工作。因為,我們從小就知道,死亡是一種避忌,我們會愉快地慶祝生日,藉每年的這一天和好友興高采烈地慶祝,卻沒有人會把清明、重陽當作是快樂的節日。我們會笑著迎接小嬰兒的降臨,卻只會哭著看生命的流逝。因為,我們都把死亡看成了終結,且害怕這個終結。

對,原來這種不安的恐懼感,有一個名字叫怕。

怕,因為不知道死神會怎樣來。意外?疾病?或是甚麼也不知道地在睡夢中悄悄來到枕邊?會痛,還是平靜地度過?會掙扎,還是因看化而放棄于必要而徒勞無功的反抗?

怕,因為不知道還有多少時間。如果生命還有數十年,我會怎樣過?那麼如果還有數年、數個月、數星期、甚至數天呢?時間,好像難以計算,但事實上,怎樣也不長久。Last Lecture中的Professor Randy Pausch,在生命的高峰時證實患上了pancreatic cancer,” Time is all you have. And you may find one day that you have less than you think.” 這句話出自他筆下,似乎更到位,有點悲哀及感嘆之餘亦反映了現實。

怕,因為要與身邊的人分開。彼此間曾有如此難忘的記憶,又怎能沒有一點難過地送別?又怎會捨得如此的分隔?

怕,因為害怕經過時間的洗滌,記憶會不知不覺地褪色。曾經如此溫暖的身體,如今卻消失不見,留下的只有冰冷的溫度、稀薄的空氣。可又會再次想起?村上春榭【挪威的森林】美麗的直子患上精神病,對戀人唯一的要求是「不要忘記」,直子死後男主角才發現直子的臉愈漸模糊。有時我會對著鏡子端詳自己的樣子,或是用手撫摸臉上的輪廓,如果有一天這些沿著的證據都逝去,還有人會記得嗎?

自出生開始,我們就在每一天不斷的老去,一天一天之間的分別並不明顯,但總有一天,你會發現從嬰兒起已過了太多的時間,然後,又餘下多少的時間?第一次意識到人會死是在幼稚園,也許是比其他小朋友早了一點。當時的我嘩啦嘩啦地哭,只知道死亡就是沒有家人、沒有玩具、沒有朋友、不能再上學。這樣的理解是膚淺,但,對當時只有幾歲的小孩子而言,已夠恐怖了。現在,已經歷過身邊親友的生離死別,但仍然不太清楚死亡是怎樣的一回事。仍然覺得死亡是可惜、難過。仍然對死亡有恐懼。

死亡只是一扇門,穿越了這扇門便會去到另一個境界。」戲裡有這樣的一句話。

嗯。也許,有一天。在門外的世界,又再相見。

*****

第十二期兩周一聚,請按此

April 6, 2009

他,在其他同齡的男孩中,並不特別出眾,也不特別差劣。他根本就不特別。要是一定要說他特別,他是一個會哭的男孩。但他不如女孩子般愛哭,女孩子哭,跟他之前數個女朋友一樣,只是偶然的脾氣,是情緒化,但也只是想撒嬌,送些小禮物,花些心思就沒事了。女孩子哭,可以在爸媽的懷抱中哭;可以在情人的肩膀上哭;可以與三五知己擁著一起哭。女孩子哭,是正常的,任何人都會體諒她們的心靈脆弱,再鐵石心腸的人,也會拍拍她們的頭,安慰地說句「沒有事了」。眼淚,是女孩子的最佳武器,也許也是手段。初時看見女朋友哭,他驚慌失措,不知要怎樣做好,原本明明打算要堅定一點地說分手,但後來還是心軟了,再次與她一起。

只是,他不明白。原來女孩子哭著要求復合,也可以笑著投往另一個條件較好的男孩中。

那一天,失戀的那一天,也就是女孩主動提出分手的那一天,他學會了哭。

他依稀記得,很久很久以前,他也曾經懂得哭。他記得是幼稚園初次上學,下著滂沱大雨,他撐著紅色的雨傘,牽著母親的手,跌跌撞撞的回學校。那天遲了出門,因為他印象中母親的表情是很焦躁的,只是不斷向前急步走,甚至連他滑倒在濕滑的地上也沒有注意。擦傷了的膝蓋有鮮升流出--比他手上的紅色雨傘還要紅。他哭了,放聲大哭。

「哭甚麼哭?你真是一點用也沒有!」母親把他從地上拉起,拍拍他校服上的灰塵。他覺得很委屈,也不明白放聲大哭有何不妥。

「男孩子要勇敢,不可以哭。」父親這樣對他說。

那天,雖然仍是幼稚園生,但他感到自己長大了。自那天起,他也沒有哭過。

直至這一天,他感到多年的憂鬱全都浮現。女孩跟他說分手的那一刻,他的淚腺像愛到了刺激,眼淚如缺堤一樣,不爭氣地流出來,淚眼模糊,不由自主。

自那天起,他常常哭。不管是工作壓力,或是種種的不順心,他跟自己說,哭過後就會好。他不再上電影院,他害怕在電影院中即使有甜美的爆谷還是忍不住流淚,他把影碟買回家,夜闌人靜選一套悲劇來播,關了燈拉上了窗簾,隨著劇情的高低起伏靜靜流淚。

他有時也會在被窩裡哭,他回想一天中發生過的事情,然後哭。他視這為整理思緒的方法。哭過了後,第二天看著浮腫的雙眼,一切又是新的開始。把所有的不快吐出,再有力量可以支撐前方的路。

這些事,他從沒有跟人提及過,也不敢跟人提及。不過,同事們開始議論紛紛,他是知道的。看見他的眼睛,同事們略之一二,只是沒有人會主動關心,大家都害怕作無謂的慰問。沒有人過問,他自然也無必要向任何人解釋。

有時,同事們在他眼底分開,他是知道的。他有點委屈,像當天被母親罵一樣--為何女孩子哭沒有問題,如果是美麗的女孩甚至會被形容為梨花帶雨,大家都願意,甚至是理所當然地保護弱質纖纖、心靈脆弱的女孩。但換了是男孩,一切也如此不自然。

他習慣了獨自哭,身邊的女伴上畫又再下畫,他很小心,沒有讓任何一個察覺蛛絲馬跡。他沒有打算,也不想這些女孩知道。只是寂寞吧了,不必太認真。他甚至愛上了看哭泣女孩收到花後破涕為笑的紅顏,他甘於做裙下之臣討好她們的歡心。他羨慕女孩可以任性地哭,也羨慕她們如此容易被哄,只消一束花任何憂愁不再成問題。

只是,有時他靜靜地哭過後,還是很希望有一個肩膀作依靠,還是很希望有一個女孩看到他流淚時不是驚訝,而是體諒。

安逸

April 6, 2009

陳慧的【愛情街道圖】中,有個故事【睡公主】,何韻詩也曾以那個故事作劇本拍了一條短片,故事中主角自小便知道,遇上甚麼解決不了,就好好的睡一覺,睡醒後,風暴就過去,也就能避過死神的巡戈。誰不想甚麼也不理會,不花絲毫的力氣做個甜蜜的美夢,醒來後所有擔憂及煩惱煙消雲散?

曾經認為,有一張床是很幸福的事,即使遇上甚麼困難,只要躲在被窩裡就可安然度過,不必再恐懼,不必再憂慮。夢中,感覺很安穩,甚麼不可能發生的事也能發生。夢寐以求的願望實現了;在現實中離開了的人再次相處融洽;得不到的事物唾手可得;無法再得到的卻是失而復得。一切也像童話中的故事,美麗的開始、圓滿的結局,一切也這麼簡單直接。

她問過我,有否感到,只要有一張床便充滿安全感。

那時的我,很詫異。從沒有向人透露的心事,她聆聽到,她感受到。

我還以為,躲在被窩中可以度過一輩子。但突然發現,我的生活比其他人的空洞。過於習慣逃避,失去了面對問題的勇氣和能力。原來其他人沒有義務為你處理憂愁。除了睡眠,該有其他解決問題的方法。

長大了,是時候學會獨立。走出安逸,做自己應當做的事。

自欺

April 5, 2009

常聽見人說,自欺,比欺騙別人更難。有甚麼比違背自己的心更辛苦?

但我有時卻認為,自欺並不是如此困難。欺人,開始了第一個後便是連綿不斷的謊言,說了第一個,就需要第二、第三來圓謊,要瞞騙人是自己痛苦,刺穿了那薄弱的紙後,原本包在紙裡的火令雙方痛苦。

有位朋友對我說,他是個缺乏自信的人,所以每天起床時都會對自己說一堆稱讚自己的說話,這種自我催眠,不斷向自己重覆同一個觀念,然而,假如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實力,或是知道而不願意接受,堅持把自己想得太好,只是自欺,甚至變成了人前的自負和自戀。更重要的是,過度的自戀,把自己的優點無限放大,而缺點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只會令自己愈來愈找不到存在感,也忘記了自己的不足之處,停滯不前而無法繼續前進。把自己overestimate了,結果到遇上無法解決的困難時才知道出了問題。

亦有種自欺,是把自己想成悲劇中的主角,連自己也相信自己的遭遇坎坷,以悲觀的心情來生活,每天在難過地哭哭啼啼,搏取別人的同情。暗戀的心情最苦澀,苦戀時失去自尊心,連相戀時也要相信快要分手,失戀變成了世界末日。別怪別人對自己不近人情,快樂的鑰匙本來就該掌握在自己手中,埋怨別人不夠好只是自願地讓別人控制自己的情緒。仔細一想,其實,也無風雨也無晴。

自欺最可怕的地方是讓自己相信一個錯誤的信念,並一直倚著那個信念生活,到發現錯了的時候,卻發現不知從何時開始已犯了第一次錯。回頭已是百年身。

送上這首歌。

張敬軒【悲劇人物】

談情是為歡喜 無須啞忍受氣
只得你 還沉迷淒美
你沒法 笑著去別離
情人若愛不起 離去是種福氣
得不到 當做看不到
卻恨你 享受被拋棄

*你固執 或放任 不管是否試過合襯
常為了剎那的吸引 得不到應得的教訓
纏綿後便慶幸 為對方哭過了亦興奮
大家都替你氣憤 要珍惜你自尊心*

#重複的眼淚 就是你自欺的安慰獎
你擅長 創造背叛你的失意賣相
是你堅拒平凡對象 習慣活在遐想
為膚淺漂亮 長期舔著失戀的創傷
你擅長 製造你無悔的偉大形像
凡是歌裡有悲哀這個字 (你)才願唱#

忘掉現實的你 沉溺於悲劇美
天生你 談情如選美
這樣愛 注定要別離
凡是沒法得到 才抱著不捨棄
不爭氣 有誰憐惜你
眼淚會 逼人避開你

Repeat*#(#)